- 中国人民银行强调全球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努力。
- 美国、欧盟、英国、新加坡和日本采取独特的监管方法。
- 香港对虚拟资产运营商实施双重许可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24年金融稳定报告,重点介绍了全球加密货币监管的努力。报告详细说明了51个国家和地区已对加密货币活动实施了禁令。同时,其他国家和地区则引入了新法律或修订了现有法规。
2024年全球加密货币监管努力
在美国,SEC在2018年至2023年间历史性地拒绝了超过20个现货比特币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的申请。然而,2024年1月10日,美国批准了首批11个比特币现货ETF。
批准后,SEC主席提醒投资公众,批准不应被视为对比特币或相关产品的认可,敦促投资者保持警惕。
与此同时,欧洲通过了加密资产市场监管法案(MiCA)。该法案代表了全球首个全面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将于2025年生效。
英国也在通过将虚拟资产纳入其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来采取措施监管加密市场。同样,新加坡发布了其稳定币监管框架,定义了受监管稳定币的范围并为发行人设定了要求。
此外,日本颁布了“资金结算法”,限制稳定币的发行仅限于持牌银行、注册转账代理和信托公司。
香港的双重许可方法
香港采用了虚拟资产的双重许可制度,将其分为证券化和非证券化金融资产。证券代币受证券及期货条例管辖,而非证券代币则由反洗钱条例管理。
根据这种方法,虚拟资产运营商必须从相关当局获得许可证才能合法运营。像汇丰银行和渣打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也必须将加密货币交易所纳入其常规客户监控流程中。
全球加密货币监管框架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已引入加密货币监管指南,重点是统一的全球标准以降低风险。关键原则包括“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监管”和促进跨境合作。
FSB的建议涵盖了加密货币监管的各个方面,包括:
- 治理
- 风险管理
- 数据安全
- 金融稳定风险
- 多功能加密服务提供商
总之,报告强调了全球对加密市场的监管努力,增加了对加密资产相关金融稳定风险的审查和协调的国际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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